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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

2003年2月2日新春佳节之际,正当哈尔滨市民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气氛中时,位于哈市道外区的“天谭”大酒店内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事故,大火造成33人死亡,10人受伤。经人民法院一审判定,酒店负责人共支付赔偿金741810.65元。

解析

上述案例中,如果酒店购买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,就可以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,向对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进行赔偿,包括人员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。并且对于应有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、诉讼等法律费用,保险公司也可以进行赔偿。
广东省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《广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>办法》,要求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者依法旅行消防安全责任。即以后在广东省内的酒吧、KTV等娱乐场所将必须购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。

为什么要投保火灾责任保险

即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《广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>办法》,将要求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者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,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。这意味着酒吧、KTV等娱乐场所将需要购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。